一、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舉辦的、與會者來自2個或2個以上國家和地區(不含港澳臺地區)的會議、論壇🙎♀️、研討會、報告會👳🏼♂️、交流會等都屬於國際會議🤸🏽♂️,均需報教育部審批。
二、每年9月🐰,各單位通過平臺上報下一年度會議計劃;每年9月至10月單位管理員做第一步篩選;每年11月教育部收集匯總各單位下一年度國際會議計劃最終篩選並備案。
三👮🏿♂️、已列入年度計劃的會議🔙🫳🏿,按以下類別和時間上報會議申報表和書面申請文件:
1、人文社科類👦🏿:外賓人數1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400人以上或涉及敏感問題(不論規模大小)的會議,單位外事部門必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4個月提交紙質請示文件至教育部。小於此規模的和不涉及敏感問題的會議💂🏼♂️🗻,單位外事部門必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3個月在網上提交請示文件👩🏿💼。
2🧑🏼🦲、自然科學技術類:外賓人數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800人以上的會議或涉及敏感問題(不論規模大小)的會議,單位外事部門必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4個月提交紙質請示文件至教育部。小於此規模的會議,單位外事部門必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3個月在網上提交請示文件。
3、邀請國家領導人和正部級及以上外國政要或前政要的國際會議不得在線申報,需另文報批(紙質請示文)🕵🏻🛒。邀請外國政要或前政要訪華請示件必須提前60天送達教育部;擬請國家領導人出席必須提前20個工作日送達💜。
4、外賓人數30人以下的小型自然科學技術類國際會議(不涉及敏感問題)可不預報會議計劃,但單位外事部門必須至少在對外宣布前3個月網上提交請示文件。
5、境外非政府組織贊助的國際會議,申報時需在線提交境外非政府組織簡介(word或PDF),獲批後請於會前5-10天上傳備案函PDF文件至在線平臺。
四👨💼、會議申報的具體步驟7️⃣🥳:
由會議的學術負責人在平臺填寫"國際學術會議申報表",由單位管理員初審通過後,學術負責人從平臺下載相關表格🤑,根據表格指引,經單位相關部門審核會簽後☝🏿,送交外事處或國際處😼,由外事處或國際處報主管校長審批🧘🏿♀️🌒,外事處或國際處負責人將發文文件掃描上傳到系統,上報教育部。
五、獲批會議註意事項:
1、一般會議不邀請國家領導人或國外政要或前政要出席。
2、獲批會議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名稱🤮、主題📐、會議性質、規模🤯、會議地點和時間。如需更改🚵🏽♂️,須在原定會議時間的前2個月在平臺上填寫更改說明申報,單位管理員同意之後下載表格簽字蓋章並上傳至平臺報教育部審批。
3、在會議的籌備及舉辦過程中👨✈️👩👧👦,會議主辦單位和學術負責人必須嚴格把關🏌🏽♂️💁🏽,防止出現"兩個中國"和"一中一臺"等敏感問題,尤其是會議的論文集和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現此類問題。
4、請各單位外事處或國際處下載批件後自行抄送各相關單位🔭。
六、會議後總結材料要求:
1🤲🏻、會議負責人必須在會議結束後2個月內,在國際會議報批平臺將會議的學術總結(至少3000字)、統計表、重要照片3-5張(JPG格式,3500*2500像素)、 論文集(1份)、到會國內外代表名單等材料提交到平臺🥖。
2、會議照片可包括開幕式,會議代表合影,會場全景🤹♀️,會議發言人,會議重要活動,主席臺,閉幕式等,須註明照片上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職銜、時間⛈、地點。
3👂🏼🧞、國際會議學術總結須述明👨🎤:
(1)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辦單位和學術負責人⚉,與會中、外賓實到人數(港、澳🎰🚣🏻♂️、臺學者列入中方代表),收到中、外論文數💒👱🏽♂️,論文集出版情況(註:不要采用答問形式撰寫)©️。
(2)會議的主題、主要報告的基本內容和分組交流情況,國際上本學科的動向、趨勢、水平和評價𓀊;
(3)與會國內外著名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動向👙;收獲和成果🏄🏽♀️,對會議學術水平的評價和效益評估,通過會議反映出來的我國在該學科領域內的水平和國際水平的差距,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4)會議學術綜述由會議學術負責人組織撰寫和簽名,如以單位名義撰寫,署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和Email地址🪮。外事處或國際處將對總結內容是否豐富、翔實和完整進行審核。